黑龍江省新一輪科技型企業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 黑政規〔2018〕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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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8-10-19 12:55
黑龍江省新一輪科技型企業三年行動計劃
(2018—2020)
黑政規〔2018〕18號
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為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部署,激發創新驅動內生動力,向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要發展,培育壯大“新字號”,把振興發展的基點放在創新上,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向縱深發展,進一步提高全省科技型企業的數量和質量,為現代化新龍江建設提供新動能。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計劃。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對我省兩次重要講話和深入推進東北振興座談會講話精神,按照《國務院關于強化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深入發展的意見》(國發〔2017〕37號)、《中共黑龍江省委、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大力促進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的意見》(黑發〔2016〕23號)要求,發揮創新作為引領發展第一動力作用,切實引導資源向實體經濟和創新體系集聚,以培育壯大新動能為重點,聚焦科技型企業數量增加和質量提升,通過創新鏈和產業鏈、服務鏈、資金鏈對接,精準施策、精心培育,提升企業創新能力,服務重點產業項目建設。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領軍企業培育,構建多層次、分階段、遞進式的科技型企業成長體系。
二、發展目標
推動新興產業加快發展,形成多點支撐、多業并舉、多元發展的產業發展格局,新生成一批科技型中小企業,實現“從無到有”;培育一批科技型企業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實現“從小到大”;加速壯大一批具有行業核心競爭力的創新型領軍企業,實現“從大到強”。到2020年底,新注冊科技型企業達到10000家、高新技術企業達到1500家、銷售收入或估值5億元以上的創新型領軍企業達到50家以上。
三、培育措施
(一)引導各類主體創辦科技型企業。
1.引進先進理念激勵創新創業。采取多種方式、多種渠道宣傳創業規律、市場機會和創業政策,進一步解放思想,激發科研人員創業熱情。通過引進先進理念、搭建創業平臺、開展創業培訓、典型示范引導等方式,積極組織動員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通過技術成果的轉移轉化參與創辦科技型企業。(牽頭單位:省科技廳;配合單位:省人社廳、教育廳、各市〔地〕政府〔行署〕)
2.支持科研人員和大學生創辦科技型企業。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職或離崗創辦科技型企業,在職創辦企業取得的成績可作為職稱評審、崗位競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據;離崗創業期五年內保留人事關系,檔案工資正常晉升,享有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相關政策待遇。鼓勵引導大學生積極創辦科技型企業,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提供2年期一般額度為10萬元的財政貼息貸款。通過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和“龍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計劃支持各類人才創業,對入選“龍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計劃的創新創業人才,省級財政給予每名入選者50萬元資助。(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配合單位:省人社廳、財政廳、各市〔地〕政府〔行署〕)
3.引進國內外知名科技企業來我省創辦子公司。梳理分析全省區位、資源、科技以及產業發展的比較優勢,強化重點區域和領域合作,有針對性地加大力度對廣東、深圳等發達地區開展科技招商引企工作。圍繞把國家和省級開發區打造為全省轉方式調結構的先行區、承載區和主戰場的重要定位,在拼環境、拼服務、拼專業上下功夫,吸引國內外知名的科技領軍企業到我省投資、創業和開展科技合作,做好專業化招商、專業化服務,生成一批科技型企業。(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科技廳;配合單位:各市〔地〕政府〔行署〕)
(二)建立多層次科技型企業培育庫。
1.建立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庫。按照國家關于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人員、研發投入、科技成果的三類評價指標,制定我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標準,建立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庫。通過科技創新券補助政策,對入庫企業使用創新券購買技術服務,按照實際發生費用50%的比例,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資金補貼,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專利、開展產學研合作,提升企業創新能力。(牽頭單位:省科技廳;配合單位:各市〔地〕政府〔行署〕)
2.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制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標準,遴選優秀的科技型企業進入培育庫,實施動態優化調整。對入庫企業按財政貢獻給予一定比例的獎勵,用于提升研發人員比例、企業R&D(研發)投入、獲得核心知識產權等,補齊企業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短板。三年內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按財政貢獻給予一定比例的獎勵。獎勵資金由省、市聯合出資,各占50%。(牽頭單位:省科技廳、財政廳;配合單位:省知識產權局、各市〔地〕政府〔行署〕)
3.建立創新型領軍企業培育庫。制定創新型領軍企業培育入庫標準,突出科技創新能力、研發投入比重、專利技術或新產品產出等方面指標權重,科學確定入庫企業數量,實施動態優化調整。鼓勵投融資機構為入庫企業提供精準投融資服務,對服務入庫企業的投融資機構按照服務績效給予補助;對達到標準的創新型領軍企業按財政貢獻給予一定比例獎勵,支持創新型領軍企業建立研發平臺、開發新產品等,注重把有潛力的創新型領軍企業培養成隱形冠軍。補助(獎勵)資金由省、市聯合出資,各占50%。(牽頭單位:省科技廳、財政廳;配合單位:各市〔地〕政府〔行署〕)
(三)完善科技型企業孵化成長體系。
1.推動孵化器建設量質提升。建設全省科技創業孵化公共服務平臺,利用互聯網、大數據手段整合創業服務資源,為創業者提供更加便利、高效、優質的創業服務。提升現有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孵化效能,根據年度孵化績效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后補助。鼓勵建設專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對新建或改建的按其建設投入的30%,最低不少于100萬元,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擇優給予一次性補助。加強與廣東省對口合作,引進先進理念,推動建設一批專業孵化器。支持建設國家級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對上年度通過國家認定和備案的分別一次性給予200萬元、100萬元補助。(牽頭單位:省科技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各市〔地〕政府〔行署〕)
2.推進企業加速器建設。支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技園區、特色產業基地、龍頭企業等各類主體,規劃建設各種類型的企業加速器。完善加速器產品中試、生產配套、投資融資、市場開拓、技術培訓等配套服務功能。制定加速器補助支持標準,根據加速器功能、投入強度及培育高新技術企業數量等指標給予補助支持。(牽頭單位:省科技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各有關市〔地〕政府〔行署〕)
3.加快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進一步完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制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評價體系。聯合設立創業投資基金,支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基礎設施、產業項目、服務平臺等建設。鼓勵社會資本及專業運營機構在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中投資建設、運營管理特色產業園區,探索發展“飛地經濟”。優先支持區內科技創新基地、孵化器、加速器等建設,推動各類創新創業資源向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集聚,培育壯大一批科技型企業,形成一批特色產業集群。(牽頭單位:省科技廳、商務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工信委、金融辦、各有關市〔地〕政府〔行署〕)
(四)提升科技型企業創新和成果吸納能力。
1.支持企業建立科技創新基地。鼓勵引導我省科技型企業自建或與省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組建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企業院士工作站等。支持創新型領軍企業建立新型研發機構,研究出臺建立新型研發機構有關細則和舉措。每年擇優遴選一批科技成果轉化成效突出的企業科技創新基地,每個給予50萬元資金支持。支持龍頭企業整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力量,鼓勵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員進入企業,建立創新聯合體。支持全省創新平臺向企業開放,加大全省重大科研基地和大型科研儀器等開放力度,更好為科技型企業開展創新活動提供服務。(牽頭單位:省科技廳、人社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教育廳、各市〔地〕政府〔行署〕)
2.支持企業成為技術創新主體。發揮政府導向作用,圍繞優勢企業、產業需求,梳理凝練關鍵共性技術,定期發布目錄,引導企業與高校、院所聯合開展產學研攻關。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實現成果產業化、產生經濟效益較好、研發投入比例高的科技型企業,按照上年研發投入的10%、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給予補助,后補助資金由省、市聯合出資,各占50%。支持科技型企業圍繞我省主導產業和戰略新興產業發展,聯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組建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的牽頭單位,給予100萬元獎勵。支持科技型企業積極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按獲得國家財政資金實際支持額度的10%、原則上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標準予以資助。(牽頭單位:省科技廳;配合單位:各市〔地〕政府〔行署〕)
3.支持企業轉化應用科技成果。鼓勵我省企業轉化科技成果,對購買科技成果技術交易到賬金額在200萬元以上的,給予3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補助。鼓勵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向省內企業轉化科技成果,技術交易到賬金額在50萬—200萬元的,給予30%的獎勵。對全省經濟發展有重大影響的、產業化前景好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由省級財政給予項目主持人及團隊最高1000萬元的扶持資金。支持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建設,加強成果轉化年度績效考核,對業績優秀的省級國家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分別給予100萬元、200萬元獎勵資金。(牽頭單位:省科技廳、財政廳;配合單位:各市〔地〕政府〔行署〕)
(五)營造服務科技型企業的良好投融資環境。
1.做大科技創業投資基金規模。充分發揮我省現有科技創業投資政府引導基金作用,吸引社會資本,做大創業投資基金規模。建立科技創業投資風險補償機制,對投資于初創期科技型企業和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項目的創業投資機構采取后補助、風險補助等措施給予支持。(牽頭單位:省科技廳、財政廳、金融辦)
2.開展科技創業融資擔保。建立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探索適應科技型企業全生命周期的綜合信用融資擔保產品和抵押質押擔保方式,完善科技型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制度,對為科技型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業績優良的融資擔保機構,省級財政給予獎補支持。有條件的市(地)要建立科技信貸風險補償資金池,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牽頭單位:省金融辦、科技廳、財政廳;配合單位:省發改委、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各有關市〔地〕政府〔行署〕)
3.推動科技型企業上市(掛牌)。鼓勵專業服務機構為高成長潛質的科技型企業,提供量身定制的上市(掛牌)輔導服務,促進企業與資本市場精準對接。發揮政府產業基金的放大效應和導向作用,引導更多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扶持企業創新發展。對總部和主營業務均在我省的企業,在境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首發和借殼上市,以及境外主板、創業板首發上市的,省級財政一次性補助1000萬元,在“新三板”掛牌的,省級財政一次性補助200萬元。(牽頭單位:省金融辦、財政廳、工信委、科技廳,配合單位:黑龍江銀監局、黑龍江證監局、各市〔地〕政府〔行署〕)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落實,建立工作推進機制。
省政府建立新一輪科技型企業三年行動計劃聯席會議制度,加強整體謀劃,研究行動計劃實施的相關事項,明確責任分工,開展督導檢查,推進任務落實。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科技廳。各市(地)政府(行署)要加強組織領導,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推進方案和措施,確保各項任務如期完成。(牽頭單位:省科技廳;配合單位:省直各有關部門、各市〔地〕政府〔行署〕)
(二)強化責任落實,健全考核評估機制。
省政府對各市(地)政府(行署)下達具體工作目標任務,把新一輪科技型企業三年行動計劃納入市(地)經濟社會發展主要責任指標考評體系,建立健全科技型企業監測分析和評價機制。各市(地)政府(行署)要切實承擔起主體責任,依法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領軍企業的政策支持力度和資金投入強度,增強創新能力,發展壯大實體經濟。(牽頭單位: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統計局、各市〔地〕政府〔行署〕)
(三)強化措施落實,加大培育支持力度。
省直各有關部門、各市(地)政府(行署)要根據自身職能,在科研數據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研發資助、鼓勵工匠精神等方面采取更多實質性舉措,更加關注人才、專利、管理、制度等影響長期發展的核心要素??萍己拓斦块T統籌安排各類資金,加大對企業技術研發、人才引進、研發機構建設、科技投融資、科技成果轉化、科技企業孵化等支持力度。人社部門要統籌我省相關政策,支持科研人員創新創業。知識產權部門要支持科技型企業開展專利布局與申請,培育專利優勢示范企業。教育和科技部門要引導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轉化成果領辦創辦協辦科技型企業。(牽頭部門:省科技廳、財政廳、人社廳、教育廳、知識產權局;配合單位:各市〔地〕政府〔行署〕)
(四)強化宣傳引導,營造科技創業氛圍。
省市(地)新聞宣傳部門要組織做好新一輪科技型企業三年行動計劃宣傳工作,及時報道創新創業的鮮活事例,大力宣傳科技創新成果、創新創業人才、科技型企業、先進地區創新創業的經驗和做法,積極營造尊重知識、崇尚創新,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的社會氛圍,依靠創新把實體經濟做實、做強、做優。(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省科技廳;配合單位:各市〔地〕政府〔行署〕)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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